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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竟然是李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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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一百一十二章 边贸总管(3/3)
    李白这其实也可以算作是,顺势而为。

    到了明朝,在我国西南、西北,等边境都设有关卡、买马场、卖茶场,专司以茶易马事务,也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——茶马司、茶引批验所等机构。

    用以管理茶马交易,进而保证茶马互市的公平公正,及监督沿边少数民族只能与官府(茶马司),从事以茶易马交易,严禁私贩。

    在川陕、云贵、浙江、福建、中原等产茶之地设置有“茶课司”,专门负责从事茶的收购和运输组织工作。

    在成都府设置都大提举茶马司,负责全盘以茶易马事务,和茶马的转运事宜,由于茶,具有战略性,因此衙门的品级很高。

    都大提举茶马使,简称茶马政,等同于一省承宣布政使,属于从二品文臣。

    呵呵,只不过明朝的这个从二品,充其量也就只相当于他这个唐朝的从四品。

    或许在某种情形之下,还要逊色一分。

    但是,能为此专门成立了这样一个衙门。

    由此可见,茶马边贸的生命力与影响力。

    既然宋、明两朝已经有了完备的茶马制度,李白要做的,那就很简单了!

    在章程之上修改,总比开创一种全新模式来的容易吧?

    还真让李白事先料到了!

   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胆大妄为敢阴奉阳违者,还真不缺!

    李大总管这回,看来又得杀鸡儆猴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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