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二十四章 罪恶的正义(3/5)
或者是钱或者是名,或者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信念,就害死许多的无辜人”
九公子听了他这话,沉默起来。
李云心便以为他对这个话题失掉了兴趣,因而转身打算再问潘荷。
却听九公子又道:“那也没什么不同嘛。
和你保命杀人,和本公子吃人,都没什么不同嘛。”
他说这些的时候,语气难得认真起来。
仿是一时间在这海上起了哲思,要好好谈论谈论杀人的事了。
又或许是因为从前死在李云心的手中,总是觉得死得“不明不白”而今虽算是一笑泯恩仇,可还是没有搞清楚
自己哪里做错了
李云心的心思通透。
也约略猜到他在想些什么。
于是愣了愣,到底耸耸肩:“好吧,九公子,那我就说一说。”
“其实这种事,初心是很重要的。
譬如一个人,本没有害人的心思。
但是有人侵犯了他的利益比如生命、财产。
于是这个人要保护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,就反击,就杀人我们在这里先不谈世俗间的律法那么这个算是正当的。”
“这种正当的权力,在江湖上还可以引申一下子因为你害过我,所以我们之间有仇。
即便一件事了了,以后又找你算账,打杀你,在某种程度上也被人认可。
至少,比无缘无故就害人要稍微正当些。”
“至于妖魔呢妖魔不是人。
妖魔吃人和人和家畜一样,原本没什么可指摘的。
譬如九公子如果不认得我,吃谁都和我没关系。
可后来认得了我吃了我身边的人、又可能吃掉我,就是侵害我的利益。
于是我总得想法儿自救。
所以我就杀了你。”
“在人这里,这种算是很正当的如果我压根就不认得你,却杀了你玩,可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这些你明白了么”
九公子坐在吊床上,慢慢地晃了一会儿,皱眉:“不明白。”
李云心一愣:“哪里不明白”
“比如我认得你,比如这个女人也是你的朋友。
那我现在饿坏了,我不吃血食,身子就不舒服。
我要吃这个女人,你却不许我吃那就是你宁愿瞧着我身子不舒服。
你岂不是也侵害了我的么”
“又比如说你说这个女人,为了名为了利,去害死很多她不认得的人可是那些人不死,她就得不到名和利。
他们不死,岂不是也侵害到了她呀”
李云心无奈地笑笑:“侵害与不侵害的界定,还有一条线的。
就是你叫自己舒服可以、叫自己得到什么东西也可以。
但要在不侵害别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呀。”
“你是妖魔,你要吃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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