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云希创业(2/5)
正正自己的工作服:“老大爷,我是雅都的员工。
您几位到底想干什么?”
“干什么?
不干什么!
我们来讨个公道,就想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。”一个魁伟的大汉越众而出,瓮声瓮气地说道。
“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如果与商家发生纠纷,几位有多种选择的途径,一是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这么多都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,我们雅都目前能做到的只有这些了。
几位耗在这儿也没什么意思,不如想想其他的办法。”我仍然用这种来自军旅的声音大叫着。
此时此刻,一味示弱于事无补。
好在有了王哥的指点,事先看了看相关法律,记在了心里。
“我们为什么要想其他办法,合同是与你们签的,不找你们找谁?
我们已经向律师咨询过了,公司应该再我给我们点补偿。”还是那满脸横肉的大汉,“跟你这小兵崽子说了也没什么用,还是把你们老板叫出来吧。”
没有可能再住回原处,是明摆着的,这群人的目的,无非就是想多要点钱。
可是雅都本身能有什么办法?
道理就摆在眼前,这样争执有何意义呢?
我大力地冲入人群之中,把两位被包围的女同事拉了出来。
清心吟不能用,体质还是摆在那儿。
“包括政府行为在内的不可抗力都是属于免责条款的,几位再在这儿纠缠没什么意思了,要找政府还是上法庭我们随时奉陪。
来,二位哥哥,咱们送客了。”回头示意几位男同事配合一下。
其实我说的这些肯定已经不知道被说过多少遍了,不过这些人听不进去而已。
既然正常的途径没法解决,只有比比谁的嗓门大了。
不明白自己此时为什么会努力显得如此霸道,也许受两位女同事刺激,产生了要作保护者的念头。
我冲到人群前面,抵御着不时的推搡。
两位“有经验”的老兄嘴里虽然应着,却并不随着我上来。
两位女士见有人出头,更是缩到了墙角。
真够不地道的,再想想人家都怕扣奖金呀,可我怕什么呢?
大不了不做了,念及此处,豪气更生。
几位在冲击几次未果,见无法赚到什么便宜,而我态度又十分强硬,终于选择了悻悻离去:“好小子,那咱们就法庭上见吧。”
法庭上见倒是没什么好怕的,这样不明不白地耗着,才是真正耽误功夫,但这话我终究没有说出来,站在对方的角度,这些人的心情也应该可以理解。
人群终于离去,几位同事围过来,夸奖了我几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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