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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何以为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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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一卷 烟雨 第四十五章 熟悉的味道(2/5)
    正想着这事,只听吱一声。

    老人过于思念柿子树下的小日子,享福有些久了,这时就把竹椅坐破了个洞。

    老人睁开双眼,眯了两眼,才知道来了客人,道:“来了客人,就去杂家的饭店里打点菜回来。

    我要跟他们喝点酒。”

    老婆子不好意思,就去了杂家。

    老人看了两人,背着剑的说书人,还有背着书架的说书人。

    “你们是不是要进京赶考,这还不到时候。”

    李水山说道:“不是,我只是爱好读书。

    但是我们确实要去京城。”

    “去京城的话,还是小心为妙。

    路上有太多盗贼。

    要是有一日不小心就会被劫持的不留下一点家产。

    男的还有一线生机,而女的就只有听天由命。”

    “我的命自然在我们手中,怎么会被盗贼拿走。”说书人拍了拍自己后背的剑,殊不知李水山的袖子中,还藏着一把杀了人的短剑。

    这把短剑十分锐利。

    若是有些不小心就会割破皮肤,露出一大片血肉。

    听到这句话的老人,看着说书人。

    说书人年纪年纪不小了,但是没有眼前的这位老人看起来苍老。

    只有小半白的头发,穿着打扮也没有年轻人这么利索,就是有个坏毛病,不爱换衣裳。

    虽然说李水山也是一个只带了换洗的衣服,哪天被什么东西划坏了一件,他只有忍冻,让人家看起来像是叫花子。

    不过他心里还想着说书人变戏法的那门手艺,若是学会了,就不用为钱财发愁。

    他嘿嘿一笑。

    老人就是一个苦瓜脸,笑着对两人说道:“我年轻的时候,也算是这片地方有名的小莽夫。

    因为我脾气不好,加上家里有点田地,可以收租度日。

    就是蛮横,被来到的一个持刀大汉剁了一个指头。”

    看他伸出自己空荡的小指处,他接着说道:“虽然说并不影响生活,但是我心里极为不平衡,但就是打不过那持刀大汉。

    我就暗自赌气,把自己的财产都卖了。

    买了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,于那人约战了一次。

    结果很明显,我毕竟不是习武之人,只是手上有点力气。

    他废了我右手的筋,父母还是找人帮我接了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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