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6.第七十六章(2/4)
本来夏千千都已经打算好实在不行让她去内衣店里帮忙裁剪什么的,做点轻巧的活计,听了她的话,不由得生了一丝希望。
“就是会咯,你有绣过什么东西么?
给我瞧瞧?”
丽娘看她这么认真,转身打开包袱,拿出一件红色的衣裳,说:“这是我当年嫁给他自己绣的嫁衣……”可惜嫁过来之后,就被婆婆说刺绣浪费针线和布料为由不准她再做这个。
夏千千打开一看,红色的衣服上有金丝线主打绣成的鸳鸯戏水图,整副图案用金、红、绿三色完成,绣工看起来非常不错。
她觉得如果真是丽娘她绣的。
那回头说不定她还会多个帮手,退一步说,就算她手艺一般,只要她不懒,肯做,加上李明,两口子有他们帮衬着,说不定可以在县城生活得很好。
不过夏千千又想到了一个问题:“你们走了,鱼……”没了李明,谁来卖鱼给他们?
李明一听,连忙道:“鱼的事情不用担心,我每天晚上出来,第二天保准就收网回家,不会耽搁做事,再说,要是到时候太忙,可以叫孩子他舅来帮忙,每天算给他工钱就可以了。”
想来想去,夏千千觉得自己似乎想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了,看向王老三。
王老三却是这样想的:大丫总是在家里说累,请了人帮忙也可以,只要她觉得行就行!
看王老三没有什么建议,夏千千只好说:“这样,契书我们可以拿,但是以后你捕的鱼和丽娘做工的一半钱都用来还债,包括之前借的钱和房租,剩下的一半你们用来养家,等钱还完了,你们自己就可以攒钱,五年后也不需要你们赎身,你们自己愿意就可以拿回你们一家人的身契。
那时候孩子们也大了,不会影响他们的嫁娶……”
她真的是尽力了,虽然是卖身契,但是她觉得这种更接近于雇佣制,生米为恩斗米为仇,她可不想好心办坏事,到时候养出一群白眼狼来。
李明和丽娘一听,都明白她这是给自己一家找了个活路,又要跪地,被夏千千给呵住了。
“跪人可是会折福的,别乱下跪!
这么说是同意了?”
“你们是好人!
谢谢你们!”
大渔村离县城不算远,就是要渡河,过了河,就离县城很近了。
当天晚上,夏千千收拾了家里一新一旧两套被褥送了过去,临走时,再次嘱咐说,夜里尽量不要出房门。
第二天,李明早早的就回去找大舅子了。
他也算是聪明了一会,网是自己买的,却宣称是大舅子的,所以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,用到的渔网成了他从家里带走的唯一的东西,也算是为了孩子们打算。
之前几天一直就是大舅子帮忙看着,他再付工钱,大舅子家里有了收入,他这边虽然赚的少了,但也算是能给王家交差。
等李明挑着鱼回来的时候,丽娘已经带着两个孩子在王家帮忙了。
夏千千思来想去,觉得可以让他们帮忙。
大人按一天五十文算,小孩子一天按十文钱,三天一次来帮忙,淘洗土豆红薯,刮皮,刮鱼鳞之类的,这样他们也算是把他们从繁忙的劳作里解放出来,毕竟家里老的老,小的小,主要活计还是他们两个成年人在干。
另外一头,夏千千想雇佣丽娘,自然也是问了凤姐儿之后,才告知了她。
丽娘得知确实能做轻巧而自己又喜欢的事情,很是高兴。
“不过,还得先考考你的绣工,等你的绣活得到我们的肯定后,你就可以正式和我们签契约了。”虽然是采用按件计费的方式,但是有契约对他们有约束力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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