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零七章:擂台(5/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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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我能不能拿到那三百金中的一百金,就完全靠你了啊!
师傅!
你一定要加油!)
那么一瞬间,挽尘希望可以跟这两个掉进钱眼里的家伙恩断义绝。
“好吧,既然大家想要直入主题,那么我也就明说了吧,我的不孝徒弟似乎和你们的皮皮虾有那么一腿了,为了庆祝他两从此走向人生的不归路,也是为了双方的猪朋狗友可以相互认识一下,在这里我们将双方在游戏里面玩的好的所有好友全部召集起来,进行一场友好的比武切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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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有一个问题!”人群中一个移动的人民币举起了手,头上团子,脚下蜥蜴,背后熊猫,就连身后背着的武器都是枯荣外装,这些可都是要钱啊,都是要很多很多钱啊。
我一点都没有嫉妒,我一点都没有羡慕,朴素才是最美的,校服才是最耐看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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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说,你说,移动的人民币。”这
还真不是挽尘调侃,只因为这个人的名字还真的就叫移动的人民币。
早在之前我们就说过了,名字说到底只是一个代指他物的外号,这个代指某一人的名字,无论叫什么都可以。
合适的名字可以表现出生物的某些突出的特征,例如这位移动的人民币就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氪金大佬。
“既然我们这是亲友交流,为啥一定要比武切磋,我们可以去海河州跳舞啊!
打架不如跳舞。”说完了扭动起细腰长腿当众跳起了舞。
恩,这妖娆的动作充满了人民币的清香。
“对啊,干嘛非要打架,我们也可以比赛赛马啊。”某个座下大鹿的大佬也抱怨到,他也是人民币战士一枚,从商场里热销的时装到现在绝版时装,当然如果他花在外装上的钱有一半用来提升功力的话,现在也不会是难看的一万六了。
在如今的版本里,一万六的功力别说是和人打架了,就连野怪都未必砍的过。
“就是就是,打架有什么好的,打什么架嘛。”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,前面几个质疑比赛内容的,仿佛像是起了化学反应一样,后面的吃瓜群众们就立刻附议不打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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