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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邪气凛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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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四十六章 【义气】(2/8)
    至于死者,自然也有法医带走了。

    很显然,短短的时间内,我这么频繁的造访警察局,倒是让诺顿很意外,至少这个被我气疯了的老家伙,看来倒是很想趁着这个机会整我一把。

    不过我的律师还是非常厉害的。

    我一口咬定了,我是在路上被人袭击。

    “这是一场蓄意谋杀!”我的律师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人,华裔,带着眼镜,略微有些龅牙,我只知道他姓周,在温哥华的律师圈里外号叫“龅牙周”,是一个这方面的高手。

    他义愤填膺的对着诺顿大声道:“从现场的初步证据看来,我的当事人是受害者!

    他在回家的路上,无故被一帮武装歹徒袭击!

    而且这是一场明目张胆的谋杀!

    !

    请问,身为警方高级人员,您原本应该对于在您的管辖范围内,出现了这种严重的恶意犯罪行为而感到羞愧!

    而不是无缘无故的找我当事人的麻烦!

    我的当事人是在遭遇到肆意谋杀的过程中,为保卫自己的生命,才出手于犯罪分子搏斗,这种情况下,他出手杀人,在法律上是无辜的!”

    原本诺顿这个老家伙,还想以黑社会仇杀的借口,把我拘留在警察局里协助调查,就算关我二十四小时,对于他来说,都是很爽的吧。

    但是,他注定要失望了。

    至少,我在温哥华的所有的档案记录里,都实在太干净了!

    我没有触犯过任何法律,甚至没有违章停车,几乎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守法纳税好市民。

    黑社会?

    哪个黑社会老大不是案底能放几个档案柜?

    哪里见过我这种记录纯洁良好的黑社会?

    OK,你可以说八爷是黑社会,但是他老人家已经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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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至于想暂时扣下我,我的律师第一个就敢拍桌子对诺顿大吼大叫!

    最后,诺顿快被气疯的时候,还是道格出面,他出面正式释放了我回家。

    但是至少我签署了一份文件,保证我将在未来的一周之内,不得随意离开温哥华,因为我是这场案件的当事人,所以我必须配合调查,在警方需要的时候,我必须在一周之内听从警方的随时召唤。

    然后,我在这份文件上,签署了自己的大名,在律师的陪同下,领着我的人,堂而皇之地离开了警察局。

    至于事后,诺顿和道格两人之间爆发怎样的争吵,这就和我无关了。

    “你这是发疯!”诺顿红着眼睛:“谁都知道这是越南人对大圈的报复!

    你放这个家伙回去,他会立刻带着大圈和越南人开打!

    到时候会惹出大乱子!”

    “哦,那么你以为把他扣在这里,外面就打不起来了么?”道格冷冷地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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