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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唐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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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658章 丰年长与德相随(中(2/3)
    这条记录若是流传下去的话,会不会变成类似后世“******饿死三亿人”“苏联军援三亿金卢布”之类黑材料。

    乃至演变成为让流传在网络和民间的公知当中,那些牧羊犬和恨国党能奋力追捧和产生高潮不已的,“我爷爷五岁就被政府饿死”式脑残段子呢。

    不过从目前的趋势来看,在投入的人力物力的许可之下,依靠原始案牍版的大数据治国路线,是基本没有错误的。

    而通过某种数据上的汇集和对照,周淮安的中军行帐还发掘出了,在这个战斗过程当中产生过辅助作用的另一股计划外的力量。

    就是通过那些陆续回归的“三支队”,从地方上招募而来大量人手。

    他们之中上限较高的可以直接充作后方的辅卒,最不济也可以当作短期的民夫来使用。

    因此,在浙东和浙西之间散出去约莫两三百支的“工作队”,其中最多的动员和组织起十几倍的人手来,最少的也有好几倍。

    最后居然给本阵带回来约莫近两万的青壮年。

    所以,有这些青壮年打底,再加上少数的老练士卒来带队;用来控制、威慑和维持大大小小的特地区域内的局面,就显得游刃有余;而得以解放出更多的战斗人员来。

    此外,鉴于装备了发火箭、火炮等远程打击类的重型火器部队——样子队,在这一次战事中逐渐与其他兵种磨合娴熟后,在各种环境下的不同表现;将统一命名为打击军/炮兵。

    按照周淮安的构想,将来火器更广泛普及之后,军中的形形色色兵种也将整合成两大类。

    既近战类矛手、刀牌构成的白兵和远程杀伤火器为主的铳手、掷弹兵构成的铳军。

    然后,在这个基础上再延伸出不同环境的兵种,比如水军的铳战队,马军中的铳骑队,山地步卒当中的短击队。

    打下江东十五州之后的另一件重要事情,就是开始委任相应州县所属的官员以及配套的行政体系的建立。

    当然了,从广府站稳脚跟就开始的“不历地方,不入督府”“不下乡里,不得主司”原则,依旧是太平军大都督内人事迁转和选拔分任的铁律。

    再加上“吏员以上不治本乡,吏目以上不任本县,初官以上不就本州”的三大类回避原则,算是吸收了后世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总成。

    为此,太平大都督府也顺势推出和颁布了最新的《职衔勋爵统一令》。

    就是乘着战后叙功表彰论赏和迁转、委任官吏过程的东风,对于现有太平大都督府体制下,军队和政务两条体系,进行更加详细和统一周密的规范。

    其中将所有人的任职和级别待遇,分为职(事)、(军)衔、勋(位)、爵(禄)四大类体系;

    其中职事就是具体的职责任事所在,按照实际需要一直在现有架构上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增扩;延伸到地方,大抵就是州(主薄、司马、从事)——县(长、尉、丞)——乡(三公所)层级,就无需赘言了。

    真正关键最主要的是决定具体迁转、任事资格和级别待遇的,约四十五等职阶/军衔所在。

    其中最初五等为文员身阶,对照的是军队中的士卒级别;

    从第六级到十二级的七阶为吏员,则是对于军队中的士官/老卒等;十三等至十九等为吏目、长吏阶,对应军中的士官长和军官候补。

    通常对应以队正、火长、屯长、巡护队头、关市/乡镇三官等职事;由此构成军队到地方的基层组织结构和执行力所在。

    二十阶至二十九阶之间,才算开始步入正式的官身/初级军官;对应以县令、县丞、县尉/校尉、旅帅、屯守官的层面。

    代表了各地政权和军队的中间/中坚阶层。

    三十阶至三十八阶为中层官身/将官阶层;对应的是州下官属、分曹主事、科房负责人/别将、都尉、郎将、戍防官等诸官属。

    也是都督府要害和关键的核心层面

    至于还有三十九阶至四十五阶的职级,为拥有部分或是全部决策权的真正高层和专征一方的将帅所设;目前暂时还没有人得以授任而得以空悬。

    同时这些阶级和军衔,也决定着突发状况和意外之下,相应指挥或是任事的接替资序,如果是同等军衔/职阶之内,则按照具体任事的重要性进行递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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