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4章 会前争议,各方反应(3/4)
“意愿调查法就更别说了,调查的是老百姓愿意为生态掏多少钱,这玩意儿太主观了,根本不能作为决策依据。”
“此外,三湖的水域、湖滨带、周边的林地,权属归谁?”
“是归水利部门管,还是归林业部门管,还是归地方政府管?”
“如果生态绿票要发行,生态价值要量化,那这个‘生态价值’对应的资产,到底是谁的?”
“是国家的,是集体的,还是企业的?”
“这涉及到生态资源的确权和收益分配问题。”
“如果生态绿票真的发行了,企业认购了,钱进了财政的口袋。”
“但湖边的林地是林业局在管,水域是水利局在管,土地是国土局在管。”
“收益怎么分?
责任怎么担?”
“出了问题,是找发改委,还是找我们林业局?”
“那我们在会上的意见是——”
“暂缓,建议进一步论证。”
“生态资源权属认定不清,生态价值评估标准尚未建立,方案缺乏上位法支撑。”
……
中枢银行。
众领导接到办公厅的通知和生态绿票的方案,也坐不住了。
“各位,国内有类似的案例吗?”
“国内目前没有类似的案例,江浙那边有过排污权交易的试点,但那是企业之间的交易,不是政府主导发行的。”
“这个生态绿票,本质上更接近一种地方性的生态债券。”
“地方债……”
“如果这个绿票最终被定性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,那就涉及到了地方债务管理的红线。”
“按照现行规定,地方政府举债必须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债券,而且必须纳入预算管理。”
“玉城一个地级市,根本不具备独立发债的资格。”
“两天之后的会,我们就提三点意见。”
“第一,生态绿票的金融属性需要央行和银监会联合认定,玉城不能自行定性。”
“第二,如果绿票涉及资金归集和收益分配,必须纳入金融监管体系,不能游离在外。”
“第三,建议在金融监管框架未建立之前,暂缓方案推进。”
……
环境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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