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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港岛19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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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100章 代言计划(3/3)
    几点?”

    “七点,你定地方。”

    “好,明天见。”

    隔天傍晚从酒店大堂出来,刘湘的车驶向银座。

    约在银座,是山本的意思。

    他说他们事务所的艺人常在这一带出没,在这里谈,更有“实感”。

    刘湘不知道什么叫实感,但尊重对方的习惯。

    山本在一家高级料亭的包间里等着。

    四十出头,瘦削,戴着一副无框眼镜,头发光滑油亮,说话时习惯性地搓着手指。

    桌上摆着几碟精致的前菜,没怎么动,面前摊着一份文件夹,里面是几页打印纸。

    “刘桑,你上次提到的代言人,我筛选了一下。”山本把文件夹转过来,推到刘湘面前,“按照你的要求——年轻、有潜力、形象好、代言费合理——我觉得最合适的是中山美穗。”

    刘湘低头看着资料。

    中山美穗,1970年出生,今年15岁,85年6月发行首张单曲《c》,获得第27届日本唱片大奖最优秀新人赏,现在正在拍摄电视剧《惊动您了》和电影《比波普高校》,影视歌三栖同步发展。

    山本在一旁边解说着:“中山美穗在我看来的潜力很大,不是那种昙花一现的偶像,她的戏路宽,唱歌也好。

    我们事务所做过评估,她未来三年的商业价值至少翻三倍。”

    刘湘一边听着一边翻,直到看到报价单。

    代言费、活动出席费、广告拍摄费,每一项都列得清清楚楚,金额不算小,但比自己预想的要低。

    这种价格不会持续太久,等到对方再红两年,这个数字至少翻十倍不止。

    趁着现在签下来,等于用白菜价买到未来的价值。

    “山本先生,冒昧的问下,这份合约,是跟中山美穗本人签,还是.

   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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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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