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商谈合约(1/3)
十二月,东京下了第一场雪。
刘湘从银座的一栋办公楼里走出来的时候,雪花正密密地往下落,落在他的风衣肩章上,落在大理石台阶上,落在银座五丁目那条不算宽的街上。
这场雪之后,东京就要进入真正的冬天了。
今天见的人,是中山美穗。
东京港区一间不起眼的办公大楼。
电梯门开的时候,走廊很窄,墙上贴着几张海报,其中一张是中山美穗刚出道时的宣传照——十五岁的少女,穿着白色连衣裙,眼睛很亮,笑容干净。
刘湘站在海报前看了几秒,转身推开了门。
会议室不大,勉强能坐下七八个人。
长桌的一头坐着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,五十来岁,头发稀疏,穿着一件半旧的深蓝色西装外套,领带系得很紧,整个人窝在椅子里,像是被什么东西压着。
铃木伸佳,big Apple事务所的创始人兼社长。
他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,三十出头,短发,穿着干练,面前摊着几份文件夹。
中山美穗坐在长桌的另一头。
十五岁,个子不算高,穿着一件白色毛衣,黑色的长发披在肩上,素面朝天,没怎么化妆。
眼睛比海报上更大、更深,看人的时候不躲闪。
十五岁的少女,已经学会用那种艺人特有的、不卑不亢的眼神看世界了。
刘湘拉开椅子,在她对面坐下。
铃木伸佳开口了,声音沙哑,神情有些疲惫:“刘桑,我听说你是香港那边来的。”
“没错,我是香港过来的,但我的公司在香港、日本、南洋以及欧洲地区都有业务来往,算是跨国企业。”
出门在外,身份都是自己给的。
别的不说,自己确实跟这些地区有着生意上的往来,哪怕只是拿着欧洲那边的代加工订单。
铃木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
刘湘看得出来,铃木是一个老实人,不是那种生意场上精明算计的老实,而是那种手里握着璞玉、却不知道该怎么雕、怎么卖、怎么让更多人看到它的光芒的老实。
“刘桑,你见美穗,到底想谈什么?”
“代言。”
铃木的手指不自觉在桌面扣了扣。
“之前有好几个品牌来找我谈过美惠的代言,都是日本国内的,你是第一个从香港来的。
方便说说你为什么想找美惠代言,要知道她才刚出到,不是专业的经纪公司是不会注意到她的。”
听到这话,刘湘立马推掉自己之前的判断。
还好几个代言,有两三个就不错了,毕竟才刚出道半年,那些找人代言的商家又不是傻子,真以为个个慧眼识珠不成。
刘湘都懒得跟对方搭话了,便冲着对方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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