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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明小仵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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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二百零七章 朝堂之争2(1/2)
    关于徐州孩童杀人案的争论愈演愈烈,已全然偏离了案件本身的血腥与惨痛,演变为不同派系间借题发挥、互相攻讦的战场。

    双方唇枪舌剑,引经据典,甚至开始翻起旧账,牵扯出许多毫不相干的人事,将奉天殿搅得如同市集。

    朱佑樘眉头紧锁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龙椅扶手上的鎏金龙首。

    看着下方争执不休的臣子,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,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夹杂着烦躁涌上心头。

    登基以来,他夙兴夜寐,力图革弊布新,然而朝中盘根错节的势力尤其是万安余党仍是心腹之患。

    虽然已逐步清理了一些明目张胆的佞臣,但这棵大树的根系之深、枝蔓之广,远超想象,稍有不慎便会引起反弹,甚至阻碍新政推行。

    不由得将目光投向始作俑者——顾溥。

    埋怨地看着他,好似在说:好了,你满意了!

    你明知此案敏感,牵一发而动全身,为何偏要在这大朝会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直接将这烫手山芋抛出来?

    如今好了,案情未明,倒先成了党争的由头,让朕如何收场?

    难道不能先私下奏报,缓缓图之吗?

    顾溥好像感受到那股怨气,抬眸,朝龙椅上的皇上嘴角微微一动,然后,向前迈出一步。

    这一步虽不显眼,但那股久经沙场的气势,却让周围嘈杂不自觉地低了几分:“诸位大人,今日早朝,将此案奏疏呈于御前,并非是为了在此争论案情真伪,更非为了听某些人凭空杜撰些‘阴谋论’、‘逼供说’!”

    目光扫向刘吉等人,语气平静道:“刘大人若对徐州府所报案情存疑,认为周立水捏造事实、或案有冤情,此乃职责所在,理所应当。

    大可依律提请三司会审,甚至,若刘大人不放心,自请主持复核,亦无不可。

    将人证、物证、案犯提调入京,当着陛下与诸公的面,一审便知。

    何必在朝堂之上,仅凭臆测,空言疑点,却无半分实证,更无半分实际行动?”

    顾溥收回视线,顿了顿,声音拔高几分道:“今日之所以将此骇人听闻之案,置于朝堂公议,其意不在纠缠于这一个案子本身是真是假!

    而是要请诸位大人,跳出此案细枝末节,仔细想一想——”,目光扫过殿中每一位官员,沉声道:“我《大明律》承袭前代,以仁孝治天下,对老幼废疾确有矜恤之条,此乃圣王仁政。

    然,今日徐州之案,凶犯年仅十岁,其恶却已昭彰若此,其心已毒如蛇蝎!

    现有律条,对此类虽年幼却恶性深重、手段残忍、甚至懂得利用律法漏洞以图脱罪之徒,是否已有力所不逮之处?

    是否给了某些豺狼之心、披着幼童外衣之徒,以可乘之机?

    ,今日议此案,是要请诸公深思,面对此类亘古罕见、却未必不会再现的极端恶行,我朝律法,是否应当有所完善?

    是否应针对此类‘虽幼而极恶’之情形,制定出更为明确、更具惩戒与警示作用的法度条文?

    使地方官吏遇此骇案,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;使天下百姓知,纵是孩童,若行恶魔之事,亦难逃律法之严惩!

    使那些心存侥幸、以为年幼便可无法无天者,知所敬畏!”

    声音还在殿宇间回荡,但每个字、每一句都像一把把重锤敲在了众人心上。

    “顾侯爷此言甚是!”刑部侍郎彭韶率先反应过来,高声附和,“案可复核,律当深思!

    此案恰是一面镜子,照出我朝律法或有待补全之处!”

    “不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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