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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靖周旧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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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55章 女子与孤弱(2/6)
    人身保全不等军籍田籍核定,查账也不得先断当事人的食宿。

    沈韫看完,觉得边界大体稳妥。

    太子提出先护,魏王府补足怎样护。

    若由中书与诸司合成一稿,正好可以下行。

    裴蘅凑近看了几行:“这是魏王妃的笔意吧?”

    宋微面不改色:“殿下亲定。”

    沈韫问:“魏王府准备如何递?”

    “正式议状已经入中书。

    殿下请户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御史台与京兆府共议,可用之处直接并入东宫议稿,不另立魏王府细则。”

    “东宫知道?”

    “陆学士已经递过话。

    殿下说,越藏越像争功,不如明言东宫倡其义,魏王府献其法,中书合议,有司分办。”

    裴蘅撑着下巴:“这话也像王妃说的。”

    宋微看向他:“裴世子若想知道,可以亲自去问。”

    裴蘅立刻道:“那倒不必。”

    当日下午,中书召集小议。

    东宫来的是郑持钧、顾淮章,魏王府来的是陆观棋,楚王府则派了长史裴济。

    户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御史台、京兆府与大理寺各有官员参加。

    沈韫仍以协拟者身份坐在侧席。

    郑持钧看完魏王府议稿,第一句便道:“可用。”

    裴济笑了一声:“郑大人今日倒痛快。”

    “好东西为何不用?”

    裴济没有与他争,转而问刑部官员:“若有人假称逼嫁、夺契,只为逃债、抗租呢?”

    刑部员外郎谢琮起身道:“所以移护只是止住眼前之害,不等于告状已经坐实。

    诬告、伪契仍照律查办。”

    裴济又道:“事后查明并无逼迫,人如何送回?

    妇人一入官舍,名声已坏,夫族还肯接吗?”

    堂中静了一瞬。

    这是许多州县拒绝移护时惯用的理由。

    沈韫道:“移护另立案号,定案以前不得张榜泄露真名。

    官吏也不得以曾经告官、验伤、移护为由污称当事人失节。”

    “一纸细则堵得住天下闲言?”

    “堵不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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