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:编辑老宫浅谈科幻与灵异(2/4)
1987年,大兴安岭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森林大火。
当火势被扑灭后,到处都是被大火烧焦的残垣断木,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味道。
一队解放军官兵还在现场做着最后的清理,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正常休息后,火灾过后的惨象冲击每一个人的神经,见的多了也就变得麻木起来。
一些被大火烧焦的尸体(大部分是动物的,还有几具是牺牲的消防官兵和民兵)被清理到山下掩埋。
突然,一名战士好像被什么东西吓着了,冲不远处的班长尖声喊道:“班长,你快过来看,这是个啥东西?”
“张柱,你又瞎喊个啥?
瞧你那点出息!”班长走到跟前,以为张柱又看见了个烧焦的死人。
等走近一看,就见地上的确躺了个烧焦的尸体,被烟熏的黑乎乎地。
虽然被火烧的有皮没毛地,但脖子以下还是能辨认出来是人的身体,可脖子以上就不好说了。
这具焦尸的头部在火灾中损坏地比较严重,大部分的面部肌肉已经烧掉了,从创口向嘴里看去,竟然是两排尖利的獠牙。
而且这具焦尸的面部头骨太过凸突。
与其说是人的尸体,倒不如说是人尸的身体上拼了个犬齿类动物的头。
大家说说例文一和例文二哪篇文更能吸引你继续往下读?
其实我是故意拿出一反一正两段截然不同的范文来够大家评析的,由于担心效果与设想不符,提前已经做过调查,超过80%的读者都觉得样例二更符合标准,说明大家并不是少数派。
而那些更愿意样例一风格范文的童鞋,也完全没有必有质疑自己的审美情趣,每个人口味轻重不一样,作为读者,是随性无拘无束的,但作为作者,就要照顾一下大多数读者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。
不符合主流需求的描写,要慎重!
审稿子多了,能发现一个现象,很多惊悚作者完全陷入到了误区之中,一个猛子扎进了“恐怖”的泥潭里。
不可否认,由恐怖带来的血腥和刺激的确是惊悚题材吸引读者的一个元素,《死神来了》就曾吸引了为数不少的观众,但这毕竟是非主流少数派,在另片大陆上的另个肤色种族群体更容易消化一些,在东方,黄皮肤黑眼睛如你我辈,是不是喜欢《鬼吹灯》、《盗墓笔记》和《藏地密码》更多一些?
我想表达的是:“挖眼”、“割喉”、“剥皮”、“剉骨”、“**”、“分尸”、“食人宴”之类的内容并不是多数读者所喜闻乐见的,相对于这些,读者往往更愿意看到“古墓”、“宝藏”、“遗迹”、“羊皮卷”、“铭文”、“王陵”、“铜棺”之类的故事——惊悚灵异文,“离奇”远远要比“恐怖”更重要。
而且要补充的是,很多作者的笔下描绘不出真正的恐怖,用血腥词汇堆砌起来的场景,通常只能让读者骂一句“恶心”,然后轻点鼠标翻开下一本书。
同样不得不说的是,离奇的故事也要注意手法,关于“牛魔王”和关于“鬼打墙”的故事哪个更吸引人?
小学往上的孩子都知道牛魔王是假的,而坐在电脑前的你我却不敢断定鬼打墙未必不是真的——建立在写实基础上的离奇故事,更容易让人相信。
我签过一本可以媲美《鬼吹灯》和《盗墓笔记》的作品,现在这本书正在印刷厂实体出版,近期会上市销售。
这部作品曾被某点拒签过两次,我当初接触这部作品,仅仅审读了三章,便立即予以其通过。
他的开篇就很写实,短短千余字,将部队生活展现的一清二楚,如其中男主训练时做俯卧撑拉伤了肱二头肌,手臂一动就会引来剧痛,以致刷牙是通过把牙刷含在嘴里晃头来完成的。
我们大学都军训过,对此是有真实体验的。
什么是代入感,这就是代入感。
后续剧情中男主在修炼道术时,会对着正午的太阳观看手指有无“气”延出,很多读者竟傻傻地对照着去做,验证自己灵性高低。
这样的作品,有不成功的道理么?
惊悚现在是小题材,但以后绝对不是,惊悚作品由于其趣味性和接近实体出版文学的特征,越来越受到影视改编和实体出版的欢迎,以后会越发展越大。
谈的有些多,我们谈下科幻吧。
科幻也是小题材,而且会延续相当长一段时间,然而容易出精品。
我对科幻感情很深,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,我就开始每期不落地订阅《科幻世界》,成都一度成为心中的圣地。
如今十几年积累下来,《科幻世界》成了半米多高的书墙,成为每次搬家最大的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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