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8章 杀人捉现行居然是侮辱尸体罪?(3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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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知道为什么没有完美犯罪吗,因为完美的犯罪发生了你也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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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我跟主持人一样的表情:不可置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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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我觉得这条规定既然已经有了,是不是已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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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?
还能这样狡辩?”
卢麟眼睛都瞪圆了。
“吓死人和直接杀人,不都是杀人?”
“后世难道吓死人不犯法?”
王忠沉吟片刻:“犯法,可判罚不一样。”
卢麟在心里把《大明律》过了一遍,还真是。
故杀,斩。
斗杀,绞。
言语恐吓、威逼致死的,杖一百,另追埋葬银十两。
过失杀伤,照律收赎。
若是拔刀相向、以刃威胁而致人死亡,则比照故杀论,仍是斩刑。
可若能说成“并未威胁,只是把刀拿出来,对方自己就死了”,那罪名便轻得没边了,最高不过杖责。
但这个案子,在大明,不难判。
不管他是怎么死的,你拿刀捅了他,就可以定你故意杀人。
他若真是被你吓死的,你第一件该做的事是报官。
你不去报官,反倒补一刀,那你补的这一刀,就是你早有预谋、故意杀人的证罪。
只是后世对死刑慎之又慎,还有个‘死缓’的刑罚。
所以才非得把死在这一刀之前之后,掰扯得清清楚楚。
想到这儿,卢麟又忍不住吐槽:“要是正好捅在心脏上,这怎么查?”
王忠哈哈大笑:“卢兄,你不信后世的技术,也得信后世的法律。”
“捅人家心脏,回头又辩解说捅之前人就已经吓死了,后世的官老爷莫非是傻子?
这种话也能取信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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