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27章 明清对“长幼有序”的不同理解(4/5)
谁也没觉得,姐姐未嫁、弟弟先娶,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。
“姐不嫁,弟不婚”,啥样的朝代才会有这样奇葩的规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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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。
光绪年间。
顺天府,大兴县。
“姐姐还没成婚,弟弟怎么就能先娶妻?
这不合规矩啊!”
不少人眉头紧锁,满脸不解。
清代民间,有一句俗谚:
“姐不嫁,弟不婚;哥不娶,弟不先。”
这话追根溯源,不过是《朱子家礼》里一句:“长幼有序”。
同样一句话,放在明朝,便是最迂腐守旧的老学究,也只解作:当尊敬兄姐,婚事以长幼为序,更显体面。
从没有解读成“姐姐不嫁,弟弟便绝不能娶”的死理。
可到了清朝,这四个字被硬生生拧成了铁律:兄未娶,则弟不得娶;姐未嫁,则弟不得婚。
谁敢违逆,就等着被宗族训斥、邻里耻笑。
一顶“乱了纲常、败坏门风”的帽子扣下来,全家都抬不起头。
民间更是越传越玄乎,说弟妹先婚,会冲克兄姐姻缘、败落家运、乃至断子绝孙。
这规矩,北方最严,最死硬。
南方沿海虽然也讲这套,但懂得钻漏洞。
弟弟先娶妻,便给兄姐备上厚礼,办个仪式赔礼,弟媳恭敬磕头,也算圆了场面。
虽然也要被说一句“不懂事、坏规矩”,但不会被算作大逆不道。
说到底,离清朝统治中心越近、清朝管控越强的地方,礼教规矩便越死,对人的束缚也越重。
是以清代之时,北方礼教森严,远胜于南方。
可如今,却反过来了。
旧时的老理旧俗,反倒在南方某些地区守得更牢,北方反倒淡薄许多。
虽然天幕现世已久,但许多清朝人依旧改不了骨子里的观念,看见天幕里这般情景,仍是下意识觉得:
姐姐未嫁,弟弟怎能先娶妻?
李老实摸了摸脑后的猪尾巴辫子,叹道:“后世的日子,哪能跟咱们一样。”
旁人纷纷点头,苦笑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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