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玉连环(5/7)
不意于贾宅见玉环,又闻“沈文卿案”疑窦重重,遂暗查之。
尹直访文卿旧邻,皆言其孝廉。
查当日典券,果只书“旧裘一领”。
复提审解差张千、李万。
二人初狡赖,尹直厉喝:“尔等受贾某贿,欲于黑松岭害文卿,幸遇义匪相救。
今文卿在山寨课读,尔等谋害未遂,罪证确凿!
若不实招,立毙杖下!”张李魂胆俱丧,尽吐贾某行贿构陷、县令枉法之情。
尹直又得当年狱卒供词,言文卿受刑惨状。
铁证如山。
尹直震怒,立发签拿人。
贾世仁尚在醉梦,即被锁拿。
县令胡涂亦革职收监。
尹直升堂,人证物证俱在,贾某初犹抵赖。
尹直冷笑,命取玉连环当堂呈验。
问贾某:“汝言此环得自北商质押,质券何在?
北商姓名籍贯为何?”贾某支吾不能对。
尹直又命出示从贾某密室搜出的另一玉环及当日文卿典裘之券。
贾某面如死灰,瘫软于地,画押招供。
第四回 雪沉冤双环归旧主 辞冠冕一诺赴初心
尹直当堂判曰:“贾世仁,豺狼其性,蛇蝎其心!
见财起意,构陷良善,贿赂官吏,几致孝子死地。
罪大恶极,依律斩立决,家产抄没,赔付苦主。
县令胡涂,贪赃枉法,草菅人命,革职永不叙用,流三千里。
解差张千、李万,受贿谋命,虽未得逞,其心可诛,杖一百,流二千里。
沈文卿孝行感天,身遭奇冤,今得昭雪,复其功名。
玉连环乃沈氏传家之宝,当堂发还!”
文卿跪接玉环,捧于掌中,悲喜交集,泣谢青天。
双环入手温润,似有灵性,微光流转。
堂下百姓观者如堵,闻判欢呼雷动,皆颂尹青天明镜高悬。
尹直爱文卿才品,欲保荐于朝。
文卿叩首辞谢:“大人恩同再造,文卿没齿难忘。
然经此大难,勘破世情。
高堂已逝,功名如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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