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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从洪武遗诏开始北美建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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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32章 海瑞抗命(2/3)
    “海老爷,您就不怕何按台吗?

    他是按察使,手里握有巡检司的近百兵丁。”

    吴书办犹豫片刻后,还是忍不住开口说道。

    海瑞答道:“我是朝廷命官,他不敢把我怎样。”

    其实他还有半句话没说,那就是按察使无权带兵捉拿他这位知县。

    简单来说,大明的按察使本身并无固定的、成建制的兵权,能直接调动的正规军队数量非常有限,甚至可以说是“无兵可调”。

    都指挥使司管兵,乃是全省最高军事机构。

    承宣布政使司管民。

    提刑按察使司管法,负责司法与监察,“军马钱粮皆不得管”。

    在这种制度下,一省的军权由都指挥使掌握,调兵需要朝廷的“符验”,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无权擅自调兵。

    这是大明“三司分立”制度设计的核心,旨在分权制衡,防止地方权力过大。

    虽然没有正规军权,但按察使作为一省最高司法长官,在维持日常治安时,可以动用一些准军事力量,即地方巡检司。

    这是按察使在抓捕乱民、维持灾区秩序时能够调用的主要力量。

    巡检司是县级以下的基层治安单位,弓兵是其下属武装,人数有限,从数十人,到一百人不等,装备和战斗力都无法与正规军队相比。

    当然,若是按察使兼任“兵备道”,则在其辖区内拥有相当大的兵权,可统领数千兵马。

    圣明、炎明同样延续了这一传统,只不过圣明内陆的都司更像是“世袭预备役兵团”,而海外都司则等同于“拓荒建设兵团”。

    八月初九,淳安。

    何茂才到的时候,带了八十名巡检司的弓兵。

    这些弓兵从淳安县衙的正门一直排到街口,把整条街堵得严严实实。

    百姓远远地围在街口,不敢靠近,只是看着。

    何茂才骑在马上,三角眼半眯着,面无表情。

    他翻身下马,走进县衙大门。

    何茂才身后跟着八个亲兵,腰刀在鞘中轻轻碰撞,发出细碎的金属声响。

    县衙大堂之中。

    海瑞坐在公案后,他虽然听见了外面的动静,但并没有站起来。

    何茂才走进大堂,看见海瑞坐着,脚步顿了一下。

    他习惯了下官见他就站起来的场面,冷不丁看见一个不站起来的,竟有一丝不适应。

    何茂才走到公案前站定,居高临下地看着海瑞,冷声道:“你就是海瑞?”

    “淳安知县海瑞。”

    海瑞平静地答道。

    他可不是故作镇定,他是真正的、从骨头里散发出来的平静,像一块铁搁在桌上,不需要证明自己硬。

    何茂才眯着三角眼,问道:“海瑞,本官问你,省里推行改稻为桑的公文,你为何退回?”

    “稻田已淹,无田可改。”

    “淹了?

    淹了正好。”何茂才拔高声音,不加掩饰的蛮横道:“田淹了,正好改种桑苗。

    稻田没了,不种桑还能种什么?”

    海瑞抬起头,看着何茂才的眼睛,问道:“何臬台,稻田是被洪水淹的。

    洪水从哪来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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