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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杀妖涨修为?道爷我成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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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 106章 火法的新用途(‘进我书架大概率太监’的打赏加更)(1/4)
    煎药的当口,沈回暗中掐了个诀,将一缕细小的火鬼渡入药汤之中。

    这便是点化煞鬼之后,火法的新用途了。

    即可用以调和阴阳,焚除病灶。

    所以严格来讲,沈回现在遇到的大多数病人,还真可以一把火烧了。

    至于剩下的那少数……大概也可以一把火烧了。

    详细来说,能以火愈者,大抵有三类:

    一曰阴邪所侵之疾。

    寒毒、尸气、蛊虫、魔秽、湿痹凝滞,皆属阴浊。

    只需驱火鬼游身,阴邪便如烈日融冰,一烧即散,火过则邪退。

    二曰淤滞不通之疾。

    气结、血瘀、痰核、死肌,皆因生机不畅。

    以柔火徐徐煅之,如熔铁疏渠,化滞为流,坏死者焦而新肉可生。

    凡疮痈久不溃、经脉石阻,皆可一试。

    便如女子痛经。

    所谓痛经者,多因寒凝胞宫、血瘀气滞,兼有肝郁或湿热。

    寒者如冰锁经血,瘀者如石阻河渠。

    此皆阴寒与淤滞之属,正合火疗之宜。

    三曰神识妄动之疾。

    心魔、情执、幻毒、咒怨,实为识海阴霾。

    以煞火焚其妄念,如焰烧虚影,病消而神自明。

    当然,也有火鬼治不了的:

    一则为纯虚之疾。

    先天元阳衰微、五脏精气枯竭,非有邪可烧,乃本火不足。

    这种情况若强以火补,反倒如添薪于将烬之炉,愈灼愈竭。

    譬如肾阴虚。

    此种情况便属于阴液不足,虚火内生,此时若再用火,便是火上浇油,反灼真阴。

    嗯,简单来说,便是会越烧越虚。

    二曰形质已坏之疾。

    骨断筋裂、脏腑缺残,火能清创,却不能续断。

    譬如屋梁已朽,火可焚虫,但难扶其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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