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1章 拒绝形式主义!(3/5)
现任人员只核现存材料。
历史经办人只说明本人签字事项。
谁无法确认,谁在对应栏写明无法确认和材料缺口。
一家市属建设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把两百多份账户表送回核验组,全部只盖单位公章。
国资委工作人员当场退回。
“少了经办人签字。”
“我们已经开过财务办公会,参会人员集体审核,会议纪要也在这里。”
“谁核的代扣金额?”
“财务科集体核对。”
“谁核的续作授权?”
“也是财务科。”
“哪几个人?”
对方拿出参会名单,应道:“名单不能替账户签字。”
财务负责人压着材料问道:“十几年前的业务,现在让我签,我怎么保证没有遗漏?”
“你可以写无法确认。”
“写了无法确认,算不算失职?”
“是否失职由后续程序认定。
核对表只记录事实。”
“那我拒绝签呢?”
“暂离资金经办岗位,等企业安排接替人员继续核对。
当前不作纪律处分。”
财务负责人没料到会是这个处理。
签字,便要写清核对依据。
拒签,也没人逼他承认责任,只是不能继续碰资金。
他拿回材料,最终在无法确认栏签了姓名。
类似情况很快出现在其他企业。
七名财务负责人无法说明默认续作依据,被调离安居储备经办岗位。
四名经办人员拒绝核对质押份额,也由企业安排其他人员接替。
组织部门逐项登记岗位调整原因,文件只写暂停经办相关资金,不写违纪,不写处分,也不影响其他财务工作。
有干部私下议论,许天调人连个处理决定都不下,多少留了情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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