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8章 谋杀(1/11)
精神病犯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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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,或者说,精神病以各种行为方式犯罪,都不违法。
这句话理论上来说是错的,但却又没完全错,符合大众对精神病的认知。
错在哪?
精神病犯罪会犯法!
如果,刘国富强奸不违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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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麽,成都那起案件别说审理了,就是立案也不会立!
所以,精神病会犯法,但它bug的在於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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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!
没错,精神病违法却不需要承担责任,这才是问题所在。
刘国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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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进行第一次强奸之际,便触犯了强奸未遂的罪,第二次在绿森市,依旧触犯法例,但两起案件,均想以精神病法例躲过。
而眼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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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第三次!
「审判长。」
「在我方委托人的眼中,脱衣服,并非是一个强奸行为。」
「而是自保!」
「他的行为混乱,认知存在偏差,尽管从客观角度上来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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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点并不会被司法采纳,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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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」「法律上明确规定存在「年龄视角这一参考法例!」
范贺站起身。
他无视掉无数双愤怒的眼神,扭头,将视线落在审判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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