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章 质证能给人质晕!?【加更求票!】(3/13)
「依照法例,构成此罪量刑在三至七年,情节较轻三年以下。」
「但,《刑法》第17条,原文明确提出,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」!」
「被告人刘婧琪年满16周岁,适用14—16相关法例。
「应当从轻处罚!
!
!」
他的思路很明确从其余方向抹掉故意杀人,只要过失致人死亡!
只要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,那配合法例依旧可以达成缓刑处置。
哪怕没有幻想,刘婧琪最多也就进去呆个三年!
这不是自大,而是现实就是如此。
第17条法例原文中,所写的从轻或减轻处罚」,可能看着轻飘飘的,但真到了判决时,你才会发现这几个字究竟有多变态!
这麽说吧。
哪怕是故意杀人呢,也足以将常人的死刑扭转至十五年刑期。
就连无期都不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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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期都属於极端中的极端宣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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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而这年头的无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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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方面减刑叠加起来,名义上是无期徒刑」,但实际上呢?
实际上只需要服刑的时间会很夸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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夸张到多数人会认为是假的。
多少?
最少不低於10年!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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