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章 质证能给人质晕!?【加更求票!】(4/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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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刑法》第七十八条,原文中:减刑以後实际执行的刑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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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处无期徒刑的,不能少於十年。」
换句话说,刘婧琪理论上被判重罪,也只需服刑10年就能出来,甚至还能假释。
减刑很难,可这也只是对成年人来说难。
对刘婧琪一点都算不上难!
更别提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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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不一定定故意杀人罪呢!
「异议!」
代理人席位。
徐德皱起眉,认真起来,他开口打断对方思绪,沉声道:「审判长,上述我方所递交证据已经很明了。」
「证据中,证人吕广军明确说出,案发是由姜雨乔旺二人捏住死者杨佳乐的腿,由刘婧琪主动摇晃」,致使其重心失衡最终摔落致死.
」
「综上所述。」
「被告人刘婧琪、姜雨、乔旺三人其行为,明显构成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」!」
定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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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得定罪,对方的辩护证据全被自己扯了个精光。
那眼下,只要能定下明确罪名,後续可操控空间将会极大!
「反对!」
被告席。
律师孙冰近乎是对方话音落下的刹那,便立马出声反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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