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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699章 冲动犯罪!(1/6)
    纵火案收尾那天,陆诚在办公室里坐到了晚上八点。

    不是因为孙志国和赵国胜的案子还有尾巴——法律程序那边已经移交检方了。

    他是在翻另一份东西。

    一摞厚厚的案卷,封面已经泛黄,边角有折痕。

    上面盖着一个红色的方章:“未破”。

    案卷编号后面跟着一行小字:苍民镇潭河无名女尸案。

    赵宗华端着杯子进来的时候,看到陆诚面前摊着一桌子东西——法医报告、现场照片、走访笔录、水文分析、地形图,摊了满满一桌。

    “陆队,又开始着手新案子?

    你可真是劳模啊!”赵宗华把杯子搁在桌角,“这案子当初可是专案组查了三个月,最后定性‘暂未侦破、继续侦查’。”

    “我知道。”陆诚没抬头,声音很轻,“专案组长是谁来着?”

    “……是我。”赵宗华咳了一声。

    陆诚嘴角动了一下,没说什么,继续看法医报告。

    案子的基本情况他已经大致了解了——

    去年十月十七日上午,苍民镇潭河一名钓鱼的居民在河道弯道处发现一具漂浮的女性尸体。

    报警后,镇派出所民警和分局技术人员在当天下午赶到现场。

    现场情况极其不乐观。

    尸体长期浸泡在水中,腐败严重,面部软组织已经大面积脱落,完全无法辨认五官。

    更要命的是——遗体全身赤裸,没有任何随身衣物,没有首饰,没有手机,没有身份证件,什么都没有。

    一具赤裸的、面目模糊的尸体,漂在一条偏僻的河里。

    这是所有刑侦人员最不想面对的局面。

    水上命案的侦查难度,在所有案件类型里排得上前三。

    尸体随水流漂移,原始落水点无法确定;水体持续冲刷,现场痕迹物证几乎全部灭失;尸体在水中腐败的速度比陆地上快得多,法医能提取的信息大打折扣。

    技术人员在固定外围环境后,才对尸体进行了移动和勘验。

    法医的初步鉴定报告写了三页纸,陆诚看得很慢。

    他的目光在第二页停住了。

    法医报告里,关于死者颈部伤情的描述——

    “死者颈部存在明显掐压伤痕,符合徒手扼颈特征,局部皮下出血面积约4x6厘米。

    口鼻部周围软组织检查可见捂压痕迹,上唇内侧黏膜有挫裂。

    此外,颈部正中偏左可见一条宽约1.

    2厘米的条状压痕,符合绳索类工具勒压特征,深度不均,右侧较深、左侧较浅。”

    三种致死手段。

    掐、捂、勒。

    陆诚把这一段反复看了两遍,然后把法医报告翻到最后一页——死因结论: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
    他靠在椅背上,闭了几秒钟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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