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0章 抚恤制度(3/3)
挪用,甚至挥霍。”
张子轩一直安静地听着,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轻轻敲击。
听了两人的发言后,他微微颔首,对长期补偿的思路表示了初步的认可,随即抛出了一个更关键的问题:“补偿的大方向可以先这么定。
那么,补偿的标准和适用范围如何界定?”
他的声音也抬高了一些:“首先,我们要明确对伤亡员工性质的划分!
不能只要是工厂员工,出了事我们就一律补偿。”
“举个最近的例子,工厂内部因为恶性治安事件死了不少人,他们也都是工厂员工,难道我们都要给抚恤金吗?”
“再比如外勤部外出工作,如果某个人不是因为意外,而是因为自身的愚蠢、违规操作,或者临阵脱逃,非但没有给工厂带来任何效益,反而造成了物资损失,或者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呢?
这种情况下,我们难道还要给予补偿吗?”
会议室里一片安静,落针可闻。
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,意识到老板正在触及一个非常敏感但至关重要的核心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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