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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他们眼里的废物,这座城的隐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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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256章 谁改了末页(2/2)
    江野把时间顺序写在纸上。

    奉遣乙四期满,问松拒绝倒补;原册先按二十七页封存;三个月后,补录房领到冬批纸,追责末页入册;又过若干年,保险诉讼中有人提交问松副签复印件。

    每一步都有各自的页号或登记,只有副签从现存册里消失的时刻仍是空白。

    下午四点,联审秘书转来了厉承岳的书面说明。

    厉承岳没有否认补录章,他引用当年的令房规则,说明替值人员离席以后,仍可在九十日内核收任期内事项的补充材料。

    奉遣乙四在他替值期间发出,期满追责又牵涉三仓安全,他有权同意增页。

    补录章由值房统一保管,经登记可以交给归档员使用,章出现在纸上不能证明他亲手写页、穿线或收走附件。

    这段解释能对上补录权限,也与采购簿、增页登记并不冲突。

    沈墨继续往下看,联审问询一共四项,厉承岳回答了纸张为何晚、自己为何有权核收、补录章为何可能由归档员代盖,却没有回答问松异议为何未随页保留。

    他只在末尾写了一句:“现存卷况非本人长期保管,缺页原因无从追溯。”

    江野没有把这句回避改成承认。

    厉承岳有权限批准补录,这是纸面已经能够支持的事实;具体是谁拟了追责文字,谁拆过线,谁拿走问松副签,目前没有证据。

    至于谁从“责任延续”里得利,也只能另列。

    旧案借这张末页把期后失联压回照夜名下,后来主张停仓责任的人都用过它,受益者不止一个。

    “有权限不等于亲手办,有好处也不等于动过卷。”沈墨说,“但核收人看过异议,最后留下的末页却把异议删干净,这件事总得有人解释。”

    江野点了点头,随即让联审秘书追加一个很窄的问题,不问厉承岳是不是改卷,只问当年补录规则如何处理反对意见:核收人能不能只收追责末页,不附已经登记的异议副签。

    厉承岳第二次回复来得很快。

    他说补录房各年规程有过调整,现存材料不足以还原当年的具体要求;若要解释旧规,应由玄甲门规册保管人出具条文,不宜由涉卷人员自行作证。

    这句话仍然留了退路,也给出了一条可查的路。

    沈墨查了公开名册,当年的补录规程索引仍在。

    规册保管权限如今分在玄甲门礼务房和武务院,能够申请调阅的人不少,愿意在公开联审里落名的人却不多。

    江野看见名单上一个熟悉的名字,没有立刻拨电话。

    厉同川刚在承武台上与他打完两招,又把护栏检修编号交了出来。

    那几件事只能证明他肯按自己认的规矩办,不能证明他会替夜系说话。

    江野让沈墨把问题、证据页号和限制条件一并写进正式询证函。

    函里不问谁害了照夜,也不问厉承岳有没有删页,只请解释一条旧规:核收补录时,已经登记的异议副签能不能从正卷中拿掉。

    询证对象一栏,填的是厉同川。
    本章已完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