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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大唐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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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874章 王永昌的申状(3/3)
    刚坐下没多久,廊下传来脚步声。

    “明府。”

    王永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。

    文安抬起头,道:“进来。”

    王永昌推门进来,手里捧着一卷文书,双手呈着,神情比昨日郑重了许多。

    他今日换了一身干净的青灰色官袍,帽子也戴得周正。

    “明府,”他双手把文书递上,“食肆的申状和章程,下官写好了,请明府过目。”

    文安接过,在案上展开。

    那是一卷麻纸,字迹工整,墨色还新。

    开头是申状的格式,先叙事由:长安县公廨本钱,历年利钱薄,捉钱令史手中本钱,有一笔闲搁着,不如贷与稳妥之人,令其营运,按月纳利,以补县廨公用。

    底下一笔一笔,把挪哪一笔公廨本钱、挪多少、每月纳利几何、利钱如何与往年的数目对得上,都写得清清楚楚。

    再往下,是章程。

    章程写得比申状还细。

    食肆开在何处,用何人出面,本钱怎么出,利钱怎么收,账怎么记,每月几日结账,账目如何呈报县廨——一条一款,都有说辞。

    连“捉钱令史”这个名目,都写得滴水不漏:明面上,这位捉钱令史拿着公廨本钱,找了一个常年经营食肆之人,在西市新开一食肆,按月向县廨纳利,与县廨只是借贷营运的关系;暗地里,食肆的盈亏、上下,都与县里无涉。

    文安一行一行看下去,手指在案上轻轻敲着。

    王永昌站在案前,腰板挺得笔直,眼角却不时往文安脸上瞟,想从他的神色里先看出几分意思。

    文安看得慢。

    他看东西,向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过。

    申状和章程这东西,就是写给人挑毛病的。

    一个字不慎,落到御史眼里,就是一道弹章。

    王永昌是老吏,这点分寸他懂,可文安还是要自己看一遍才放心。

    看完最后一行,他把文书合上,放在案上,抬眼看向王永昌。

    “写得不错。”

    王永昌脸上的肌肉松了松。

    “思路清晰,”文安道,“可操作性强,名目也圆。

    明面上看,就是一笔公廨本钱的新放款,捉钱令史拿本钱找人去营运,县里按月收利,挑不出毛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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