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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回1990:我爹是煤老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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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4章 张大蛤蟆(1/3)
    这个小女孩叫陈薇,是三年前陈建国收养的孩子。

    孩子的父母都是川省人,四年前为了躲计划生育,俩人逃到平安矿。

    男的在陈建国的矿上下井挖煤,女的在家待产,等到孩子生下来,见是个女孩,这对夫妻都挺不高兴。

    可生都已经生了,也不能再塞回去,只好养着。

    挖矿虽然累、危险系数高,但赚得多啊。

    下井挖煤一个月赚得工资,比平常人半年赚得都多。

    这也让夫妻俩,没了回川省老家的想法。

    可是好景不长,在87年年底的一次煤矿事故中,男的不幸遇难。

    陈建国也联系不上他的父母,只好把6万元的赔偿金,全部都给了他妻子。

    6万元对于现在的人来说,可能不是什么大钱。

    但是,在那个普通人一年都赚不上2000元钱的年代,这绝对是一笔巨款。

    在出殡后的第三天,女的抱着孩子来到陈建国家,和李婉如说:“嫂子,你先帮我看几天娃!

    我要出趟门,带娃不方便。”

    李婉如当时也没多想,便点头同意了。

    等这女人走后没多久,李婉如打开包裹孩子的小棉被,准备给孩子换个尿布时,在里面看到了一张纸条。

    纸条上的大意就是:我走了,孩子就留给你家抚养了!

    给她口吃的,别让她饿死就行。

    陈建国和李婉如商量了一下,决定亲自抚养这个小女孩,并取名陈薇。

    夫妻二人对这个小女孩,就跟自己的亲生的一样,甚至比对陈旭东这个亲儿子都要好。

    说到这,就不得不说一下陈旭东的大哥赵鹏举了,他也是陈建国夫妻俩收养的孩子。

    赵鹏举的父母是李婉如的同事,都是平安镇中学的老师。

    因为那场浩劫,俩人也牵连其中,迫不得已将赵鹏举交给李婉如和陈建国夫妇抚养。

    赵鹏举比陈旭东大五岁,去部队当了三年兵,三年前,退伍回家后,就一直在陈建国的矿上工作。

    俩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,但也和亲兄弟没什么两样,他也一直管李婉如和陈建国叫妈、叫爸。

    至于赵鹏举的亲生父母,到现在也一直杳无音信。

    嗯~~

    所以,陈旭东他们兄妹三人,是真正的异父异母的亲兄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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