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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被全网黑后,我靠发疯爆红娱乐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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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长夜原型,旧案开箱 第四十八章 林知夏的旧合约(1/6)
    家属线刚刚起势,林知夏那边又出事了。

    她的旧经纪公司突然发了一份声明,称林知夏“在未完成旧合约清算前,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新的公开证词项目”。

    声明发得很快。

    快得像早就等着今天。

    沈砚看到时,第一反应就是笑。

    “她们真忙。”

    林知夏却没笑。

    她盯着那份声明,手指很轻地搭在桌角。

    “这不是临时反应。”

    沈砚抬眼。

    “什么意思?”

    “这是在逼我闭嘴。”

    她说完,从包里拿出一沓纸。

    那是她三年前和原公司签的旧合约复印件。

    第一页就写着一条很熟悉的附加约定:

    【艺人不得未经公司确认,公开发表涉及公司合作项目之证言或隐私信息。】

    沈砚看完,眉头一皱。

    “他们拿这个卡你?”

    “对。”林知夏笑了一下,只是笑意很冷,“我以前一直觉得,我只是被雪藏、被换歌、被扣不稳定标签。

    现在才知道,他们连我什么时候能开口都写在合同里。”

    她把合同翻到后面。

    “更恶心的是,这份附加条款里,有一项我当年根本没注意。”

    沈砚低头。

    【如艺人对合作项目发表不利言论,需承担相应违约与名誉修复责任。】

    “名誉修复责任?”他重复了一遍。

    林知夏点头。

    “说白了,就是公司可以反过来要求我替他们解释、替他们背书、替他们压事。”

    沈砚眼神冷下来。

    “这比卖身条款还脏。”

    “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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