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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木石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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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28章 遗德(1/3)
    杀人、军法。

    无论是哪一种,原本都是不应该出现的。

    不允许劫掠是从平复南朝开始就做出的决策,但是到目前为止,真正能够做到的却少之又少。

    抢掠依旧存在,杀人的事情也始终没有消减。

    打仗哪里有不死人的?

    可是谁都不愿意在城池的归属权已经确定下来之后死人。

    尤其是原本在城中居住的人。

    可是今天他们亲耳听见那位女将军说,不许魏军劫掠,不许魏军杀人。

    但也有人不信。

    “你确定你没有听错?

    魏军的将领怎么会说这样的话?”有人高兴了,就有人质疑。

    被质疑的人倒是没有生气,而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,感慨万分:“她不是魏军,不是胡人,是夏人。

    “我亲耳听见的,女将军姓陆。

    她的祖父,是陆县公。”

    姓陆的县公不止一个,但在望蔡说起来,指的是谁大家心里都有数。

    没去的人一时之间怔住了。

    “我作证。”一旁的另一个人连忙说道:“我也听见了,被杀的那个说的,说她别因为自己是汉人就对我们下不去手。”

    被杀的人都这么说了,基本上就已经可以确定真实性了。

    “你是说,她时陆县公的后人。”

    有人怔了一怔。

    “是,她的祖父,正是陆县公。”

    陆县公啊。

    当年的陆青年少成名,三十六岁受封县公,封地正是在望蔡。

    虽然他几乎不曾在望蔡常住过,但那时候的陆青正是大胜而归、意气风发的时候。

    为了见这位英勇的郎君,整个望蔡万人空巷。

    年纪大一些的现在都还记得当时的热闹,小辈儿也几乎都听过。

    怎么能不记得呢?

    望蔡县公陆青,本来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啊。

    而今望蔡县公去世很多年了,可是因为有他在,他的遗德,依旧护佑了整个望蔡。

    他的后嗣为此约束魏军,不叫魏军在城中抢掠,也不叫魏军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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