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 玉簪记其二(3/3)
急智生计,崔生将血书誊抄十份,分寄兖州名士。
又至省城求见按察使,恰遇巡按御史暗访民情。
正当陈述冤情时,王府侍卫破门而入,将崔生锁拿。
公堂之上,王妃亲临,斥崔生勾结江洋大盗诬陷宗室。
崔生高声辩驳:“学生虽寒微,亦知纲常伦理!
柳妃血书在此,王爷可敢开地牢一验?”王爷色变,掷令箭欲杖杀之。
千钧一发之际,堂外忽传圣旨到。
原来巡按御史已将冤情密奏京师,皇上震怒,特遣锦衣卫查办。
众侍卫打开地牢,果见楚生披枷锁于暗室,形销骨立犹呼柳妃闺名。
王爷夺马欲逃,被锦衣卫弓弩射落。
王妃于寝殿自缢,临终留下遗书,自承因妒生恨,设计陷害柳妃。
皇上诏削王爵,一干人犯押解进京。
崔生洗冤得雪,楚生获释后却于柳妃坟前触碑而亡。
合葬之日,崔生主持仪典,忽见双蝶绕冢飞舞,久久不散。
归家后崔生闭门苦读,是年秋闱高中解元。
赴京应试途中,再经云梦山寺。
但见残垣断壁间,有老尼扫落叶。
闻崔生述奇遇,合十道:“施主所见,或为柳妃执念所化。
然寺中实有狐仙,昔曾受柳妃喂食之恩,故显形引君入局。”
崔生愕然,老尼引至后院,指孤坟言:“此狐修炼百年,去年雷劫中为护柳妃遗簪而殒。”碑无字,唯生一株玉簪花,皎洁如雪。
崔生恍然大悟,原初风雨中的相逢,早是局中有局。
次年春闱,崔生殿试擢一甲第三,授翰林编修。
尝夜值文渊阁,见宫墙间白影翩跹,鬓上玉簪明珠辉耀,遥遥揖拜似谢昔日恩义。
崔生欲追,晨钟乍响,唯见阶前落花数瓣,异香经宿不散。
此后崔生官至礼部侍郎,终身未娶。
致仕后于云梦山结庐而居,收养孤贫,人称“玉簪先生”。
年逾古稀无疾而终,葬日有百鹤盘旋,乡人皆传乃狐仙报恩而来。
此案载于《成化疑案录》,世谓:痴心女子薄幸郎,怎及狐义报恩长。
莫道幽冥无知己,玉簪缘续三生香。
本章已完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