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5章 墙痕试步(3/3)
他把目光移到墙灰擦痕上。
三道浅痕在照片里并不醒目,像是衣袖或掌侧擦过留下的灰影。
没有指纹,没有完整掌印,也没有能对应鞋底的痕迹。
照片边上还标着采样位置,和训练格里的西墙记载可以并看。
正因为如此,它们不能独自证明照夜走过哪一步。
可当训练格已经写明扶西墙,尺记又留下三次相近的距离时,墙灰才成为同一动作在不同材料中的一个侧面。
顾微把尺记挪近一点。
第一趟的步距最短,第二趟稍开,第三趟仍保留前掌试地的停顿,三组尺记都没有离开西墙对应的范围。
“这三次的前后能对上。”她说。
江野点头:“不写走稳了。”
墙灰照片的边角有一处旧裂。
保管员把原墙面采样编号放到旁边,说明擦痕的高度、间距与册页里扶墙的位置相近,却不把灰痕当作独立的行动证明。
顾微依次写下训练格、观察页、尺记、墙灰照片和旧练功记录的编号。
每一项都写清了能看见什么,也写清了不能替哪一项说话。
她写到墙灰时,保留了“擦痕”两个字,没有改成扶手印;写到尺记时,也没有用“步态恢复”的说法。
江野隔着桌面看她逐项划线。
照夜留下的是当日记下、能由不同材料对照的动作细节。
公证员复诵到“扶墙三趟”时,江野听得很认真。
原页记着他从床边起身,在西墙边试了三趟。
核验单推到他面前。
江野核过步距尺记的页号和墙灰照片的采样号,又看旧练功记录的调阅限制。
他没有补身体结论。
照夜扶墙三趟,记录到此为止。
“原页封存,照片附号。”江野说。
顾微在接收栏旁签下见证。
她收笔时,训练册的后页露出一角,第九日的守夜签记压在一盘旧磁带下面。
磁带标签已经褪色,只剩日期和半截录制号。
旁边的签记只写到中段,录制号也没有续下去。
本章已完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