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7章 第十一日离观(1/3)
第十日医案那行“扶墙走完半廊”压在桌角。
陶守诚取出第十一日的行步记录和离观页,先把日期露在灯下。
偏厅的灯比昨夜亮些。
江野站在长桌一侧,看陶守诚核过封套背面的调阅号,拆开透明内袋。
行步记录原本夹在治疗册末尾。
内廊起步记在前栏,到观门记在后栏,格子很窄,字却比第七日训练册清楚。
顾微将第十日医案放在旁边,只标出半廊两个字。
它说明前一日曾有进展,不替第十一日的每一步作证。
陶守诚把两日的栏位拉齐,第十日只记扶墙走完半廊,第十一日才出现内廊起步、转角停顿和到观门的连续格。
中间没有一张把两日路程合并的表,他便将日期之间留出一指宽的空隙。
陶守诚读出第十一日的起步记:左足拖,前掌先着,过转角时停。
末尾另有一笔,写转身需扶栏。
江野让他把原字逐个放大。
拖左不是步数,“扶栏”写的是照夜自己扶住栏杆,记录没有谁陪在旁边,留下的只有当时看见的步态。
放大后的“拖”字落在左足栏,“前掌先着”另在下一格,“转身需扶栏”则压在转角符号之后。
陶守诚用细针分别指过三个位置,让镜头依次停住,免得把前掌试地说成有人搀扶,也免得把转身时扶栏的动作挪到整段行步上。
与行步记录同号的肋侧复查页摆到灯下。
医者在第十一日晨间按过旧伤位置,写右侧牵动仍明显,动作不宜骤急。
顾微提醒,复查页说的是身体反应,不是离观经过。
两页可以相看,不能把疼痛写成每一次停步的原因。
停药记录在药册后页。
第九日之后没有再续止血药,第十一日的药格旁标着停药两日,午后观察又记体力起伏。
陶守诚将午后观察页翻出。
那上面有一次起立后的气促,一次短歇,和行步记录的停顿落在同一个午后窗口。
肋侧复查的按诊点标在右下,医者写牵动时仍会皱缩;停药页又显示止血药已断两日。
顾微把三页的时码逐一对到午后栏,只写同窗相合,不将皱缩、气促和拖左硬排成一条唯一的原因。
江野用尺压住两张纸的日期:“相合可以写,因果别写。”
顾微在核验栏里落笔。
步态拖左、转身扶栏,与旧伤复查和停药两日后的反应相合;现存材料未记每次停歇的直接缘由。
行步记录的最后一格写着到观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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