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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港岛19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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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8章 三班倒(下)(3/4)
    出来逛的人也变了,白天是主妇和老人,晚上是情侣、年轻人、一家大小,穿着拖鞋,慢慢悠悠地走。

    刘湘的夜市场地在鸭寮街,靠近桂林街的十字路口。

    这里卖电子零件和二手电器的居多,卖衣服的少,所以他算是个异类。

    但自己发现一个规律——逛电子零件的多是男人,男人买东西干脆,看上了就买,不怎么看价格。

    他的男装夹克和牛仔裤,在夜市卖得最好。

    夜市摆摊的规矩跟白天不一样。

    白天要躲小贩队,晚上反而没人管,因为夜市是约定俗成的,只要不影响交通,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    但夜市的“坨地”换了人,不是阿强那拨人,是另一拨,姓陈,收两百块一个月。

    刘湘交了钱,相安无事。

    晚上八点到十一点是黄金时段。

    鸭寮街的人流从八点开始增多,九点到十点达到顶峰,十一点后逐渐稀少。

    刘湘把摊位摆好,挂上一盏用电池的白炽灯——他在鸭寮街淘来的,二十块钱,贼亮——把衣服照得清清楚楚。

    “过嚟睇下啦!

    香港时装!

    男装女装都有!

    靓仔靓女过嚟睇下!”

    他的吆喝声在夜市的嘈杂中不算响亮,但胜在频率高。

    别人喊三声他喊十声,别人休息他不停。

    自己知道夜市的生意靠的就是一个“勤”字——你喊得多,被人看到的机会就多;你态度好,人家就愿意停下来。

    晚上十点,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带着一个女孩走过来。

    女孩看中了一件白色的针织衫,拿在手里反复看。

    年轻人问价,直接喊了三十五。

    年轻人二话没说,掏出四十块,说不用找了。

    刘湘愣了一下,还是找了五块给他。

    年轻人笑了笑,搂着女孩走了。

    这种事在夜市偶尔发生——不是因为他们大方,而是因为他们不在乎这几块钱。

    刘湘把这种客户归为“优质客户”,服务态度一定要好,说不定下次还来。

    十一点,人流明显少了。

    刘湘开始收摊。

    今天夜市卖了二十多件,营业额七百多,净赚将近三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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