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 三班倒(下)(3/4)
出来逛的人也变了,白天是主妇和老人,晚上是情侣、年轻人、一家大小,穿着拖鞋,慢慢悠悠地走。
刘湘的夜市场地在鸭寮街,靠近桂林街的十字路口。
这里卖电子零件和二手电器的居多,卖衣服的少,所以他算是个异类。
但自己发现一个规律——逛电子零件的多是男人,男人买东西干脆,看上了就买,不怎么看价格。
他的男装夹克和牛仔裤,在夜市卖得最好。
夜市摆摊的规矩跟白天不一样。
白天要躲小贩队,晚上反而没人管,因为夜市是约定俗成的,只要不影响交通,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但夜市的“坨地”换了人,不是阿强那拨人,是另一拨,姓陈,收两百块一个月。
刘湘交了钱,相安无事。
晚上八点到十一点是黄金时段。
鸭寮街的人流从八点开始增多,九点到十点达到顶峰,十一点后逐渐稀少。
刘湘把摊位摆好,挂上一盏用电池的白炽灯——他在鸭寮街淘来的,二十块钱,贼亮——把衣服照得清清楚楚。
“过嚟睇下啦!
香港时装!
男装女装都有!
靓仔靓女过嚟睇下!”
他的吆喝声在夜市的嘈杂中不算响亮,但胜在频率高。
别人喊三声他喊十声,别人休息他不停。
自己知道夜市的生意靠的就是一个“勤”字——你喊得多,被人看到的机会就多;你态度好,人家就愿意停下来。
晚上十点,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带着一个女孩走过来。
女孩看中了一件白色的针织衫,拿在手里反复看。
年轻人问价,直接喊了三十五。
年轻人二话没说,掏出四十块,说不用找了。
刘湘愣了一下,还是找了五块给他。
年轻人笑了笑,搂着女孩走了。
这种事在夜市偶尔发生——不是因为他们大方,而是因为他们不在乎这几块钱。
刘湘把这种客户归为“优质客户”,服务态度一定要好,说不定下次还来。
十一点,人流明显少了。
刘湘开始收摊。
今天夜市卖了二十多件,营业额七百多,净赚将近三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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